通知公告
部门职责

  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处负责全校科学技术研究、技术开发、知识产权、科技成果与奖励的组织与管理;负责对以学校名义承担的各类科技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;负责制定各类科技政策和管理办法;负责全校科技发展规划制定、科研基地建设、规划的组织实施;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、科技成果申报、科技成果转化、知识产权保护的组织实施。

  科技处下设综合办公室、基础及高新技术办公室、国防科研办公室、科技合作办公室、成果与奖励办公室。

  办公地点:主楼中224、226室(沙河校区);主楼B2401~B2408(清水河校区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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